全国人大代表、复兴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今年提出5项提案包括拓宽私募股权业资金来源、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建议。其中,《关于取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建议》尤为惹人侧目,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罪与非罪的区别,导致对民间借贷的不适当压制,有违立法本意"。
建议取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去年一年广受关注的民间借贷内容,在郭广昌的提案中得到体现。
郭广昌表示,民间借贷的作用有利于弥补目前银行业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的不足,满足中小企业调剂资金缺口的需要;有利于建立符合价值规律的利率定价机制,这是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由当事人自愿商定,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金融供给市场的供求情况和资金机会成本,有利于形成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民间资金在当地的聚集,满足本地生产性资金的的需求,优化资源配置。
其还引援法律条文,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人对自己财产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合同法》确认了建立在真实意思表示基础上的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提案中指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罪与非罪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困难,对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适当的抑制作用。
基于上述理由,郭广昌建议取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
郭广昌还提出,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个人为单位对纳税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建议,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个人的实际税负能力并不相同。根据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以家庭中夫妻双方共同所得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申报时根据纳税人家庭中赡养、抚养、就业和教育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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