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趋势】
日前,中信银行在南京举行了小企业“未来之星”俱乐部的成立仪式。仪式上,中信银行还与九鼎投资、建信资本两家PE签订了合作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九鼎投资、建信资本之外,包括红杉资本在内的数十家全国性的股权投资基金均派代表到会捧场,参会人员中有相当部分是副总裁级别。
种种迹象显示,银行与PE之间的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正快速拓展。
“PE靠着银行,自然很重视这次接触的机会。”一位参会的股权投资基金人士道出了PE如此热心的原因: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在PE眼中这些就是宝贵的项目资源。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对于工商企业而言,成长的不同阶段,需要的金融服务却并非一成不变:初创期企业可能需要VC/PE的投资;成长期企业需要贷款;成熟期企业则需要上市辅导。
银行与PE合作的“投贷联动”模式便孕育而生。此模式简言之就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信贷支持;PE则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银行、PE互利共赢,解决企业不同的资金需求。
事实上,就在中信银行与九鼎投资签约的前一个月,宁波银行还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更早之前的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中小银行也都进入了此领域。
深圳有商业银行牵手私募股权(PE)投资管理机构开拓了新的中间业务。这一过程中,以往以投资人形象出现的PE管理机构转身变成了“放贷人”。
据了解该项业务的深圳某PE机构人士介绍,PE机构会向银行推荐合适的项目,银行则根据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将其设计为PE投资理财产品并在该行体系内销售。该理财产品成立后,将作为投资人(GP)把资金运营工作交给相关的PE机构,向此前所推荐的项目提供资金。
PE机构的职责则是与资金需求方签订一定协议,投资初期以债权为主,PE机构将持续了解需求方经营情况,在业绩发展迅猛的情况下,会把这些债权按比例转换成一定股权;如果企业能够保持正常经营,则维持贷款状态;如果企业经营不善,PE机构会负责尽快收回款项。
据相关资料,中国PE市场去年完成募资的基金就有230只,同比增长186%;共募集到资金2526亿元,同比增长40%。
与这种野蛮生长相伴的,是非法募集、恶性竞争、PE腐败、退出市场不畅导致的LP违约等难题,还有与这些问题如影相随的监管从紧,比如对VIE架构的重新审视、定位等等。“国内PE行业的游戏规则,这些年并没有越来越清晰,甚至可以说是在倒退。”某外资PE基金投资认为,行业向前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两会中PE提案增多的重要原因。
然而这仍无法解释,为何PE业,这样一个“少数人”的行业会受到多数人的关注?庞大的需求或许可作为注解,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在此前的全球PE北京论坛上就指出:应当看到中国活跃的VC、PE已经是我国产业投资的主力军之一,“去年是货币政策非常紧缩的一年,今年也未必会放松到什么地步”。
自从1983年成立以来,SVB为全球范围内3万多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在许多科技行业领头羊的发展初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思科、美国艺电等等。这些创新型公司的前期发展离不开SVB银行的支持,而SVB银行独特的经营模式使得其成为美国高科技体系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目前,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分别成立了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今年上半年也即将挂牌。解析硅谷银行的运作模式,可以让科技和创新型企业了解,获得资金还有哪些更快更好的方式。
这家银行更像是风险投资,偏好高科技创业企业,国内多家银行依照“硅谷模式”推出科技支行。
过去几年,为满足私人银行客户的高收益需求,包括招商、民生、光大、工行等中资行纷纷推出银行PE产品,且投资门槛多在200~300万元左右。
作为中资私人银行争夺高端客户的“杀手”级产品,PE新规限制之下,这类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将直接下降。
新规之下,银行应该如何突围?陈友忠表示,银行、信托等机构的角色应该转变,过去召集一批200万、300万元投资规模的客户投资形式已经终结。从国外银行的经验来看,有两种做法,一是用银行自己的钱投资PE,自己当LP;另一种是银行成立母基金(FOF),通过母基金的形式打通PE与LP的渠道。
亦有法律人士认为,中国的法律实质大于形式。银行或者LP想通过变通的方式绕过新规,追究起来也是会被发现的。对于银行来说,违规所冒的风险太大,私人银行的PE产品必将锐减。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04/201204123242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