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
“最近创投委找发改委搞了一个说明会,提及了母基金的一些问题,接下来发改委可能马上要发布一个指引,其中针对母基金有比较明确的说法。”专注私募基金领域的律师高翔(化名)告诉记者。
这大概只是发改委针对PE领域频频动作中的一小步。
一直有消息称,发改委或将出台母基金细则,中小LP有受限可能。发改委拟将前述制度由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
“问题是怎么界定FOF目前还没有定义。”国创母基金的一位投资人表示,这还要看接下来出台的细则。
对于发改委本次加强对股权投资的监管,PE、VC人士反应不一。
“PE、VC这个行业不宜多管,但目前这个行业确实需要做这样的管理了。”中大创投投资副总监胡海波认为,发改委的这个《通知》有助于市场更有序、合理的竞争。
紫辉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郑刚倒觉得没什么,“我们本身就在规范操作。”他说,“可能对那些不太规范的机构影响比较大。”
浙江某本土基金副总则表示,“我本来专门打印了这个《通知》来研究,后来发现这跟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发改委的《通知》存在漏洞。”这位副总说,“我们公司名字是创业投资公司,也有人注册成资产管理中心、投资公司等,不叫”股权投资“,虽然做的就是股权投资的事,发改委又如何管到我们?”
2月12日消息,财经网引用接近国家发改委PE备案人士的话语称,发改委将强制性提高PE/VC基金的出资人资格,对于基金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资金,单个投资人最低出资1000万元。
如该政策正式实施,受冲击最大的无疑是中小LP。对于散户而言,仅投资于一支大型PE/VC基金不利于分散风险,而同时投资多支基金却必然面临着资产流动性的压力。因此,一方面,大型基金的LP将逐渐演变为以机构投资人为主,个人散户将逐渐淡出;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将逐步转向投资FOF基金,由FOF基金代为投资大型PE/VC基金。
对于大型PE/VC基金而言,未来的出资人将主要为机构投资(社保基金、FOF基金),这些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并可以进行长期投资,有利于PE/VC投资更多中早期项目;对于社保基金等机构而言,在严格政策下能够在发改委备案部分证明了这些PE/VC基金的优秀性,社保基金的投资将更为安全。
同时,大型基金LP出资下限的规定并没有完全切断中小型投资者的投资途径。对于中小型LP而言,如果未来的政策许可,他们可以通过投资FOF基金来间接投资大型PE/VC基金,也可以以个人投资者的身份投资规模小于5亿元的基金。
报道称,三位接近国家发改委PE备案人士透露,此举实际是将出资人洗牌,未来将以机构出资人为主,散户出资人将淡出。而其放大影响则直指整个行业洗牌,尤其是对那些通过第三方机构募资的PE冲击更大。
此后国家发改委召集多位PE、VC负责人沟通及征询意见,将上述“建议”转为强制性要求,即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PE/VC基金(5亿元以上)必须满足出资人最低1000万元的投资门槛。
从长期的影响来看,则是对整个行业的洗牌,募资能力有限的基金和出资人,将因募资额受限而遭到市场洗牌。上述三位知情人士判断,这种洗牌的扩散效应将首先体现在以下两个群体:在募资市场中盛行的银行、信托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募资模式,同时资金量较小的富有家族及个人投资者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受限,并将逐渐洗牌至散户退出PE。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如发改委在备案环节强制要求LP最低出资额1000万元,绝大多数大型PE/VC机构所发起的募资额超过5亿元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早已设定单个出资人必须满足最低出资1000万元的门槛,以将LP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这也是考虑到在天津注册的数百家募资额在1亿-5亿元PE/VC基金的实际募资及管理状况。”上述律师合伙人透露,多数有限合伙制PE/VC基金募资额在2亿-3亿元,不排除其中出资额在200万-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占据相当高的比例。
但截至目前,此前市场传闻的发改委将下发省级PE监管部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配套操作指引,却依然没有下文。
“他们可能改头换面,用创业投资基金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与备案。”一位VC律师透露,毕竟个别地方政府为鼓励当地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并引导投资早期项目,允许总募资规模超过3000万元及单个投资者出资超过100万元的VC完成工商注册与备案,但上述基金在实际投资环节,却将大量资金投向中后期项目的PE投资;个别机构则干脆放弃VC/PE身份,直接以投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以避开发改委相关备案监管制度及LP最低1000万出资门槛设限。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02/201202212958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