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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投资事件】变味儿的PE:私募还是非法集资

有人士指出,私募返利就是一种变相以高利吸引资金的非法行为。很少有私募的项目能支撑月息5分的投资。然而,天津月息5分至6分的私募基金投资比比皆是,这里面就存在猫儿腻。
2013-01-11 08:17 · 投资界     
   

  中国PE怪象:GP管理能力有限 LP无奈亲自“上班”

  针对个人投资者募集,风险很大。去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非法集资的19条司法解释,对基金募集与非法集资的界定依然不甚清晰。之后,发改委对VC和PE的募集做了简单的划分,规定PE单个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并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基金须到发改委备案。可是,对于PE监管权的争夺却一直没有停息过。

  而对于PE基金来说,寻找项目是永恒的命题。一般而言,优质的有潜力的项目多被大的基金垄断,因此一些基金常常把资金投进其他各种理财产品,虽然已有政策限制,但效果难见。因为项目难寻,加之其中腐败现象严重,投资的盲目性必然难以控制。我曾参加过一家公司的风控会,会上对两个项目进行评估。可完全没有进行量化的分析,只是从众多的表象上进行说明。什么“当地人有钱,买东西都一箱一箱地买”之类,如同儿戏一般。

  对于这些情况,一些投资者或有限合伙人也心知肚明,但没有方法。对于法规缺位带来的风险以及交易成本的增高,国内出资人一般会要求GP也出资一到两个份额作为保障。更有LP因为不放心,每天义务去基金公司“上班”。

  这些都是中国独有之怪现象吧。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301/201301113418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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