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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投公司转型PE 券商有望大幅提升资管规模

为了扩张券商直投业务规模,券商只能不断为其直投子公司增资,数据显示,除新成立的4家直投公司外,另有12家券商于2011年对直投公司进行了增资。
2012-06-02 09:18 · 经济观察报     
   

  不经意间,券商直投公司的业务已经整体迈进了一大步。不久前,中信证券旗下的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准设立中信金石投资基金,至此,已经有四家券商直投公司开始涉足PE基金业务,而更多的券商直投公司正在准备试水真正的PE基金业务。随着券商直投子公司PE基金的步步推进,已经使得券商直投公司的业务模式和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获批的直投子公司均纷纷摇身一变,往PE管理机构转型,舍弃原有直投业务,而是将券商原有资金作为LP之一注入新基金。而券商直投子公司在此前的投资业务中所获得较高收益及其背后综合性的金融平台,为券商直投子公司PE基金增添了砝码。

  券商直投PE开花

  4月25日,中信证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下发的《关于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中信金石投资基金的无异议函》,对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中信金石投资基金,及其普通合伙人北京金时尚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异议。

  这意味着金石投资成为了国内第四家获准设立PE基金的券商直投公司,公司将获准募集并管理第三方基金进行股权投资业务。而在20天前,另一家券商华泰证券旗下的华泰紫金设立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获得证监会审批。据悉,其他多家券商也在积极筹划和申请直投PE牌照之中,如招商证券、银河证券等。

  自2007年券商直投破冰以来,券商直投业务随着直投PE的遍地开花而迈出了又一步。

  最早获得直投PE牌照的是中金佳成,2011年初,中金公司酝酿新的投资平台——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雏形初现,规模预计50亿,而该基金的首期基金在去年年中完成,额度约十余亿元,洋河大曲等民营企业成为了首期基金的LP。

  PE市场一直是券商觊觎的大蛋糕,从最初直投业务试点开始,券商就一直试图寻求着将管理的资金规模做大,但碍于证监会对直投业务的严格限制,券商直投业务也并未能完全“大展拳脚”。

  国内券商参与股权投资业务也曾有诸多尝试,通常券商介入股权投资业务的形式主要有直接合资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和由直投子公司合资组建基金管理公司两种。

  截至2012年5月,中国VC/PE市场共披露超过20只券商参与的股权投资基金(含正在筹备中的基金),披露募资目标规模超过600亿元,涉及券商包括海通证券、中信证券等数家,而募集基金的类型有成长型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创投基金等,所关注领域既有综合性PE基金,也有专注特定行业的产业基金。

  通过这两种方式,券商涉足PE业务的野心便已经可见一斑,在直投PE业务牌照放开后,券商直投平台则有望更有效地提升资金管理规模。

  与券商直接或间接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不同,在证监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规定下成立的券商直投PE基金,则需要券商直投公司扮演主导角色。该《指引》规定,“直投子公司由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直投基金的,直投子公司应当持有该基金管理机构51%以上股权或者出资,并拥有管理控制权”。

  直投子公司新定位

  由海通证券直投子公司海通开元募集设立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曾如此介绍其自身优势,“多年的金融服务,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有丰富的资源和雄厚的资本实力,广泛的网络平台和顺畅的渠道,强大的综合性服务能力。”这大致反映了券商直投平台从事PE业务的总体优势所在,事实上,在试点直投业务近五年时间里,券商直投业务一直高歌猛进。

  “券商直投一般都是PE项目,有突击入股嫌疑的案例比较多,保荐+直投模式也一直是质疑的焦点,这是券商平台的性质和资源体系所造成的。”一位PE行业人士也坦言,券商直投在PE项目开发中所具有的资源优势比独立的PE机构更加明显。

  受制于证监会的监管红线则成为券商开展直投业务时的掣肘之处。出于风险控制原因,证监会规定,券商直投业务仅能使用券商的自有资金来进行股权投资,且投资上限是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这大大限制了券商直投业务的规模,直投本身又是用自有资本,无法撬动外部资金,让券商很难获取这部分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丰厚收入,尤其是对资本金小一点的未上市券商,更是束手束脚。”一家上市券商高管称。

  首批获得直投业务试点资质的中金公司表现最为明显,中金公司的净资本约10.4亿元,相对于目前其直投子公司中金佳成可用于PE、券商直投业务的出资额度上限仅为1.5亿元,与PE投资项目动辄数千万上亿相比无疑只是杯水车薪。

  正因为这样的束缚,为了扩张券商直投业务规模,券商只能不断为其直投子公司增资,数据显示,除新成立的4家直投公司外,另有12家券商于2011年对直投公司进行了增资。

  而随着券商直投PE基金闸门的渐渐放开,券商则能借此摆脱股权投资业务中净资本方面的限制。设立PE基金后,券商可以向特定机构对象募集资金,而自己作为GP来管理基金的运作,这意味着,券商直投所管理的资金规模将大幅提升。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券商直投PE基金仍有较为严格的监管和限制,比如在募集资金上,将只能面向机构投资者,且不得超过50人。

  另一颇为敏感的问题是,作为管理自己资金的直投业务和管理外部资金的PE基金业务,同一个管理人是否会厚此薄彼,是否会存在利益冲突?

  舍弃原有直投业务,向专业化PE机构转型则成为众多券商直投解决上述问题的共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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