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合作成功的关键
海外合作在取得一定进展后并没有乘势做大,主要原因是国内创业投资行业开始进入“冬季”,一些原来与我们合作积极性很高的海外创业投资退缩了,一些合作框架协议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协议中真正得以实施的只有中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深圳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等少数合作项目,其中,中新创业投资基金便是深创投与新加坡大华银行下属大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合作成立的中新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期募集的5000万美元,之后投资了不少成功的项目。
回顾深创投与海外VC的合作之路,*的成功则是借鉴了国际创投的经验与教训,如深圳创新投资公司早年制定的投资运作程序和决策程序很多都借鉴了海外创投业的普遍做法。如公司成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当时国内传统做法是董事会为重大业务决策机构, 任何投资项目都放到董事会上讨论并决策,但创业投资有其专业性,如采用国内传统做法,很难保证决策的专业性。于是我们学习海外做法,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既保持项目决策的专业性,同时也提高了投资业务决策的时效性。今天国内VC、PE大都数都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做法。又如深创投早年投资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分设的做法也是借鉴了海外GP和LP分工的做法。
除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之外,海外合作也为深创投打开了海外资本市场大门,此后深创投有一批项目在香港、美国、新加坡、加拿大、韩国等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当然,海外合作项目中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如当年与新加坡等方合作的深圳创新科技园项目就不是个成功的项目,这一项目原本想做成一个风险资本和科研成果结合、国内风险资本与国际风险资本结合的平台,目的是通过项目孵化服务,加速科技企业的发展。当年我参观过新加坡国家科技局、台湾综合研究院下属的企业育成中心,他们都干得很成功。这类项目大部分是政府主导的,提供的不仅仅是研发、工作的场所,更重要的是提供包括风险资本、公共实验平台等一系列服务。那段时间,这类项目在国内也很受欢迎,有的上市公司把一幢楼稍作装修,称为孵化器,股价就直线上升。当时创新投和新加坡淡马锡以及香港赛博合作孵化项目是深圳创新科技园,新加坡方基本不参与管理,园区利用的是香港赛博在深圳工业园区内已建成的两座楼改建,应该说在装修和公共设施上花了不少钱,但很长时间内,入园企业数量上不去,我为此也多次去过现场,负责这项目的姜卫平也很无奈:“我们本身租赁费用不低,尽管自己不赚钱,但给入驻企业感觉租赁费用并不便宜,都说要筑巢引凤,现在我们巢筑了,但凤不来呀! ”
事后我分析,这些合作案例不太成功的根本原因是这些中外合作的项目过于把资金作为重点,而没在技术和管理上实现真正的合作,最终导致不少项目合作流产或失败。
即使如此,不论当时还是现在,我对中外PE、VC在技术和管理合作上仍充满信心。就在不久前,我早年在日本研修时呆过的蓝泽证券的董事赤池先生带着蓝泽证券参股的一家PE机构(日本称作PC)来上海拜访我们并寻求合作,合作的要点就是日本的PE机构以日本的技术与我们国内的PE进行资金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我深信,未来这种“海外技术+国内资金+国内企业”的三方合作能形成共赢的局面,并由此再次掀开创投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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