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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巨亏60% 高层却拿千万年终奖 因违法成本太低

不过与投资者损失惨重、员工被“禁赛”相比,国信证券作为隆基股份的保荐人,先是收获了5440万元的保荐承销费;又因其旗下直投子公司国信弘盛通过对隆基股份上市前的增资,以入股时价格计算,国信证券浮盈2亿多。
2013-02-05 10:54 · 腾讯网     
   

  千万年终奖从何而来?

  国信证券这种项目承包制就像个体户模式,各干各的,凭本事吃饭。项目组领导自主设定人员招聘、人员分配、项目分配,甚至奖金制度。

  孙明霞在业内素有“券商固定收益元老”的称号。在她的带领下,国信证券总计获得企业债承销项36家,募集资金433亿,总计为公司带来5.2亿元收入,也为国信固定收益部门带来2亿元奖金。

  项目承包制确实有利于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孙明霞在合规情况下领取多少年终奖都没有问题。不过如果是因为在保荐过程中未能披露重要信息,最终导致投资者出现大幅亏损,国信证券自己却安享高额保荐费,就显得有些“店大欺客”了。

  对风险披露不及时 致投资者亏损60%

  2012年发行的153只新股中,国信证券共承销22家,并以8.63亿元的首发承销和保荐费用领跑所有券商。在国信证券推行的“项目承包制”驱动下,“做得多,错得多”,似乎成为国信证券正当的理由。

  作为光伏行业的上游企业,隆基股份业绩大幅下滑属于正常。因此两位保荐人的问题不在于所保荐的隆基股份利润大幅下滑,而是在于没有把利润大幅下滑的消息及时地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披露。

  证监会的处罚也是基于此情况而做出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未在报送的会后重大事项文件中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发行人也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隆基股份是曲文波保代生涯上的*单首发项目,也是截至目前为止的*一单项目,目前此人已跳槽去了财达证券。而现任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五部执行总经理的王延翔,此前还担任了登海种业的首发保代,因此很难归咎于个人能力问题。

  保荐人敢赌上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果没有巨大的利益驱动,恐怕没人想铤而走险。

  项目承包制的利益诱惑

  目前国信证券投行部有500人,其中保代150人,分为17个事业部,以数字命名,采用项目承包制。国内一般券商保荐部门均采用高底薪模式。一般底薪在150万元左右,再加上30万-40万元的签字费。而在2011年初,国信证券一改类似于国内其他券商高底薪模式,其把保荐代表人的底薪降至70万-80万元,而提高签字费用。这无疑提高了保代工作的积极性。

  承包制以量取胜,僧多粥少,不免使得保荐上市的公司质量出现漏洞,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保荐人为了自身利益,对于一些公司的信息披露上,保荐人也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王延翔、曲文波绝不是简单的“规则牺牲品”,毕竟他们获取了巨额的薪酬,国信证券也赚得盆满钵满,只有投资者损失惨重。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只是对两名保荐人做出禁止12个月参与保荐项目的处罚,而对国信证券更只是出具了警示函,其警示作用在国信证券“承包责任制”巨大的利益驱动面前,显得无足轻重。

  提高违法成本 保荐人不能变身化妆师市场监管日趋严紧,国信证券面临发展模式的调整。

  在市场经济中,很难用道德去约束盈利机构和公司,只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对规范市场行为产生真正的震慑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王延翔、曲文波的处罚已经是证监会对同类案件中处罚最严厉的了。

  监管层处罚只针对个人 机构高枕无忧

  在今年1月11日和1月24日,因所保荐的东吴证券和康达新材业绩下滑,而中信证券“未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发行人亦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为此,中信证券也收到两张罚单。

  证监会对保荐康达新材上市的张曙华、王苏华采取了3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东吴证券上市的邵向辉、周继卫采取了9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此外,因所保荐的百隆股份,中信证券在2012年11月也曾收到证监会的警示函。

  可以看出,受到监管部门惩罚的,也不过是“3-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推荐项目”,保荐机构总能置身事外。相比起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所获得的天价收益,这些处罚可以忽略不计。

  比起这些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就连像胜景山河这样出现严重造假行为的案例,当年证监会的处罚也只是取消了相关保荐人的保代资格,而平安证券以及终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仅仅被出具了警示函。仍然没有对保荐机构处以实质性的处罚,一点也不妨碍他们继续享受保荐市场高额的利润“蛋糕”。

  香港证监会处罚造假:天价罚款 机构摘牌

  相比之下,香港证监会的处理就严厉得多了。2012年4月,香港证监会日前对兆丰资本(亚洲)有限公司开出了一张“天价罚单”:撤销其保荐人牌照,并罚款4200万港元。

  缘由是兆丰资本保荐上市的洪良国际,上市仅3个月即出现业绩大变脸。经香港证监会查实,洪良国际在其招股章程中夸大各项盈利指标,而兆丰资本作为保荐人并没有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使得洪良国际实现了造假上市。

  虽上市仅3个月,洪良国际就被勒令停牌,但其业绩大变脸,已然给投资市场带来极大风险,给投资者造成不小损失。既然没有尽到保荐人的职责,兆丰资本在此事中难辞其咎,被开“天价罚单”也无话可说。

  结语

  在公平、透明的制度框架内,投资者愿意承受收益的增减。但目前股市制度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虽然监管层也在陆续推出部分改革举措,但仍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股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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