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消息,内蒙君正昨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天弘基金出资26,230万元,持有天弘基金51%的股权。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16:05分接到参股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通知,天弘基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36号)文件,主要内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天弘基金出资26,230万元,持有天弘基金51%的股权。
除了阿里之外,天津信托与内蒙君正则分别持有16.8%跟15.6%的股份;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6%。剩下的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及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四个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剩余的11%的股份。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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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16:05分接到参股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通知,天弘基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36号)文件,主要内容为:核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天弘基金出资26,230万元,持有天弘基金51%的股权。
天弘基金变更注册资本后,股权结构为: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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