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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软银入美看华为“原罪”:美国的双重标准

2008年华为携手贝恩资本,计划斥资22亿美元收购美国网络技术公司3Com的交易。鉴于2005年中海油收购尤尼克石油公司被否决的教训,为了确保交易顺利通过,华为选择了与美国知名私募公司贝恩资本携手行动。
2012-10-17 08:04 · 新浪科技  郑峻   
   

  随着周一软银与Sprint在日本东京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这笔价值201亿美元的跨国收购交易未来将经受美国监管部门的审批。准确的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将决定这樁日本第三大移动运营商收购美国第三大运营商的交易成败。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笔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在美国眼中,来自红色中国的华为似乎带有不可信任的原罪

  CFIUS成立于1988年,负责审查外国在美国投资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该机构由12位政府高级官员组成,由财政部长担任负责人,成员还包括了美国国务卿、国防部长、商务部长、司法部长、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总统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等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政界人士。可以说,CFIUS就是美国政坛的意志体现。

  华为“原罪”

  但在这个本该公正审核的机构眼中,中国企业似乎却天生背负着一种莫须有的“原罪”,被挂上“不可信”的标签。关于这个话题,显然华为最有感触。从以往交易来看,CFIUS就是华为不折不扣的苦主,多樁在美收购交易都遭到无情否决,海外发展计划屡屡受挫。华为等中国企业就像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一次次的努力都化为徒劳无功,又只能一次次继续冲击。

  2008年华为携手贝恩资本,计划斥资22亿美元收购美国网络技术公司3Com的交易。鉴于2005年中海油收购尤尼克石油公司被否决的教训,为了确保交易顺利通过,华为选择了与美国知名私募公司贝恩资本携手行动,甚至不惜放弃部分权利,都未能通过CFIUS的审核。

  这是华为在美国扩张遭受的首次挫折,CFIUS的反对理由是担心“威胁美国信息安全”。但或许华为不会想到,在随后的日子里,CFIUS会一再挥舞“威胁美国安全”这个盾牌,将华为的收购扩张路堵得死死的。面对着一堵无形的墙壁,华为再有雄心与实力,也只能徒劳无功。

  随着华为的不断发展壮大,美国成为了华为扩张的重要市场,尤其是在技术研发领域。但“国家安全因素”成为了华为最为无奈的障碍,无论华为怎样配合交易审核,CFIUS仍然是横在面前迈不过的大山,数笔收购交易最后都宣告失利。或许华为所在的电信领域,美国就从没打算让华为染指国内市场。

  这一年,华为计划斥资200万美元收购服务器技术公司3Leaf。后者主要提供服务器协同技术,当时已经濒临破产困境。这本来是一笔规模极小的交易,华为只计划获得对方的员工与专利,因而并没有公开披露这一交易。但交易被报道之后,美国五角大楼要求CFIUS介入这一交易进行调查,最终迫使华为放弃了本已完成的交易。

  同样是这一年,华为有意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网络基础设施部门。虽然收购价格远远高于竞购对手,但还是在CFIUS的影响下,最终拱手让给了诺基亚西门子。 收购美国宽带网络软件公司2Wire的努力也无奈作罢。而在Sprint价值50亿美元的网络设备招标中,华为也倒在了美国政府对国家安全的担忧下,无奈出局的还有另一家中国网络设备公司中兴。

  双重标准

  2005年联想斥资17.5亿美元收购IBM旗下PC业务,在经过数月的争议后,最终获得了CFIUS的绿灯放行。但PC业务并不属于战略资源和高精技术,涉及到美国政府看重的领域,CFIUS就会实施双重标准来对待中国公司。在其他国家企业入股美国公司屡屡被放行的对比下,这种“有色眼镜”显得尤为鲜明。

  电信属于美国政府最为看重的战略和敏感领域,但其中并不乏海外公司的身影。美国第四大运营商T-mobile就是德国电信旗下子公司,摩托罗拉无线网络部门最终出售给了诺基亚西门子,法国阿尔卡特斥资134亿美元收购美国朗讯,这些交易都通过了CFIUS的审批。

  欧洲国家历来属于美国的盟友,因而CFIUS对诺西、阿尔卡特等公司在美国的收购交易使用正常的审批标准;孙正义来自日本,但在美国科技界有着广泛影响力。而华为来自中国,美国政界对中国持有深深不信任。无论华为中兴等公司怎样努力证明自己实际上已经是全球性公司,并不存在政府控制背景,他们出于业务发展需求的交易都会面临美国政府的无情否决。此外,作为非上市公司,华为带有中国文化的低调行事风格也给美国政府增加了疑虑敢。

  为了化解这种恶意眼光,去除自己身上“不可信”的标签,华为选择了主动迎战,主动要求美国政府调查自身背景。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因而在去年年底对华为和中兴开始了调查,调查重点就是华为中兴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在长达11个月的调查中,美国政府人员来到两家公司的深圳总部进行了实地走访,查阅了大量文件,会见了诸多高管。

  虽然华为中兴努力配合调查,但仍然无法打化解美国方面的刻板成见。在上周的公布的52页调查报告中,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认为,两家公司无法解释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因而拒绝进入美国的系统设备领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一结果也在预期之中,美国政府似乎从未打算让华为的扩张版图覆盖美国市场。

  目前华为是全球第二大网络设备制造商,仅次于瑞典爱立信;同时也是第二大路由器制造商,仅次于美国思科。华为的迅速崛起,*竞争力的定价给原有行业格局带来巨大的冲击,也给爱立信和思科施加了沉重压力。拒绝华为进入美国市场,思科和爱立信成为了直接受益者。

  回到软银收购Sprint的交易,作为美国第三大运营商,Sprint无疑更加关系到美国国家安全。但分析美国主流媒体对交易前景的观点,基本都是从市场反垄断角度出发,认为软银收购Sprint只会有利于美国电信市场竞争,而并没有提到此前一再用来阻碍华为的“国家安全因素”。如果这一交易获得CFIUS的批准,那么只会更加凸显华为等中国企业的“原罪”。

  这种莫名的“原罪”深层原因是美国政府对中国的不信任,也是出于对华为这样中国企业迅猛崛起的担忧。对于欧洲日本的公司实施市场经济审批原则,对中国公司则先入为主使用“国家安全”的标准。要改变这种状况不仅需要中国公司的实力,用更强的技术和经济实力占据更多的市场,更需要中国政府的支持,通过国家经济力量对美国施加压力。

  随着中国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政府对美国博弈能力的逐渐提升,CFIUS终会承认华为等中国公司的合理市场竞争身份,这个人为的玻璃天花板被冲破只会是时间问题。中国企业目前经受的歧视与冷遇,之前日本崛起时也曾经遭遇,而这本身就是美国政府恐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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