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俞永福介绍,VC在2007年之后迎来又一次发展高峰,很多新的投资人进入。其中不少自己没做过企业,没在一线干过业务,还有一些人很年轻,缺乏职业精神,他们可能在生活中比较八卦,在职场上也没有多少保密意识。
有的投资人最喜欢用这样的话来反驳创始人:如果一个项目被人看一眼就泄密了,别人就能抄了去,说明这个项目没什么价值。即便如此,但被“出卖”的感觉还是让很多创业者深恶痛绝。
某互联网上市公司的女创始人就对某知名投资集团董事长耿耿于怀。公司艰难的时候,她找到那位熟谙创投圈的人士帮忙。觥筹交错中,她毫无戒备地透露了公司底牌。很快,*的竞争对手知道了她的许多商业机密。
“他们的投资意向书就是垃圾”
缺乏投资诚意,投资意向书的实际投资率较低。
《创业家》调查显示,36.13%的创始人非常厌恶这种行为。
将投资意向书视为垃圾并不违法,但暴露出投资人的操守问题。
在《创业家》杂志8月刊中,桔子水晶酒店创始人吴海撰文讲述了自己的融资故事。他基本上和投资人聊一次之后就拿到了Term Sheet(投资意向书),但他清醒地知道,Term Sheet本身是无责任的东西,潜在投资方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毁约。
“对于创业者而言,拿个Term Sheet没什么好自豪的。首先要看条款怎么样,更重要的是,你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为了先跟你谈,把你绑定而签的Term Sheet。另外,最后能不能给你钱才是真的东西。”他说。
实际上,大部分机构给投资意向书比较谨慎,但也有些机构比较随意。周翔结合华兴资本撮合过的项目分析,美元基金机构给出投资意向书之后,最后不投的比例大概在30%左右,而本土人民币基金最后不投的比例最高达80%。
不止一位创投人士告诉《创业家》记者,某家近年来风头很劲的人民币基金为了抢项目,曾经一上来就给项目很高估值,但最后不投的比例比较高。
本期封面专题《银杏困境》一文中提到的银杏资本作风也很猛,上来就以高价诱惑小创业者不要再跟别的投资人谈了,但当创业者真的拒绝掉其他投资人之后,却被冷处理,对方最后以“另外一个团队准备投竞争对手”、估值打七折等理由拒绝投资。
伊美尔创始人李宾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上来就飚出一个很高的价码,吸引创业者和他谈。等到其他投资人陆续退出,创业者选择余地变小时,开始以各种理由杀价。”
对于投资人给出投资意向书之后,反过来压价和迟迟不落定的策略,快播创始人王欣表示理解,并称之为“合理”战术。“投资者也是打工,他希望利益*化。”他说。
君联资本刘二海对某些同行的此类行为深恶痛觉:“我相信,有点儿品牌的公司都不会乱给意向书。啥都不知道就签,这样的公司往往是有问题的。其实这个世界很多东西不是法规能规定的,而是自己的操守。品牌怎么出来的?品牌就是这么出来的,如果(投资人)经常发一意向书,然后取消,(再发一个)再取消,总这么干,大家知道这公司扯蛋,他们的意向书其实就是垃圾,什么也不是!”
“如果签完投资意向书了,找其他的竞争对手聊,或者转投其它竞争对手,这是不应该的”,启明创投童士豪也说,“我们签投资意向书的时候,基本对这个公司是很严肃的,除非他有财务的瑕疵,有严重的失控,不然不会(不投)。”
对赌是行规还是毒药?
缺乏耐心,对创业团队的经营目标设定脱离企业发展规律;要求业绩对赌。
《创业家》调查显示,有20.65%的创始人投票非常厌恶上述行为。
投资人动辄以“这是行规”提出对赌协议,既是压低估值的策略,也是在创始人头上戴个紧箍咒。
快播创始人王欣2009年融A轮的时候,一家著名VC提出了对赌条款。
当时,快播已拥有六七百万同时在线用户,融资目标是400万美元,出让20%股份。王欣表示,这个价格挺低,但是给投资人决策的时间只有一个星期。
于是,投资人希望拿5%的股份对赌。但王欣不喜欢对赌。他说,如果签了对赌协议,一味追求业绩,对业务上的创新和调整都不会考虑太多,可能就失去机会,最终投资人也输了,“对赌*是双输,我觉得对于创业型公司非常不合适。”
最终,王欣宁愿直接损失2.5%的股份,以22.5%的比例成交。诸多前车之鉴,大概是王欣宁愿在股份上让步,也希望远离对赌的原因之一。
从俏江南张兰、爱国者冯军等明星创始人,到名气不那么大的尊酷网侯煜疆、红孩子李阳等创始人,都与PE或VC签下对赌协议,并深陷其中。
张兰2011年8月公开抨击鼎晖,称引进鼎晖是俏江南*失误。其原因在于俏江南上市计划受挫,愿赌服输的话,需高价回购鼎晖投资的股份。冯军至今不肯对外披露与鼎晖对赌细节,但爱国者总裁曲敬东、副总裁黄辉华等高管的出局或离职,从一个侧面说明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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