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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八月备案PE尚有限 发改委力推备案“无死角”

除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积极性不高外,新政推行并不如预期与操作经验的不足有直接的关系,地方备案管理机构在对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的具体执行中,经验和细则匮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PE备案的进程。
2012-08-16 09:13 · 经济观察报  胡中彬    
   

  自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至今已8个月有余,早过了3个月内备案的期限,但从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显示,已经备案的PE数量仍然有限。

  除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积极性不高外,新政推行并不如预期与操作经验的不足有直接的关系,地方备案管理机构在对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的具体执行中,经验和细则匮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PE备案的进程。

  中国股权与创业投资委员会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发改委不久前专门召开了全国性的PE备案管理会议,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级备案管理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更进一步明晰了地方监管机构在PE备案进程中的作用,提出了将继续加强PE备案的监管,力推全行业备案“无死角”。

  PE备案者尚有限

  刘先生是北京一家股权投资企业的负责人,该股权投资企业的募资总额超过了5亿元,因此,从今年年初,他也开始积极寻求在发改委将该基金进行备案。

  据了解,该基金已经成立两年之久,主要出资人都是民营企业家个人出资,刘先生称该基金并没有考虑过要谋求社保基金的投资,所以此前并未有过备案的想法,促使刘先生开始寻求企业备案的正是来自于国家发改委去年年底的一纸通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去年12月8日发布了上述《通知》,明确要求全国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须强制进行备案。这是我国*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我国VC/PE行业从此步入“规范化管理”时代,此前仅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的试点有此要求。

  但刘先生的备案进行得并不顺利,至今已有数月时间,但该基金的备案尚未完成。按照相关流程,他首先应到北京市股权投资协会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递交材料,再通过该渠道向发改委提交备案资料。

  “我们提交了材料后,经常接到协会的电话,告诉我们还缺一些资料让我们补充,补充完之后材料又需要不断地进行修改,很多材料不符合要求都是因为文件格式,甚至是标点符号和文字表述上的毛病,我们已经来来回回去了很多趟了,实在是精力有限。”刘先生称。正是因为这样略显繁琐的流程和遭遇,让他产生想放弃的念头。

  有此感受者并非只有这一家PE基金。天津股权投资协会一位人士也坦言,许多基金来备案时,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对一些执行的具体细则也不太掌握,仍然非常生疏,尤其是PE产业并不太发达的地区,所以只能尽可能先按照发改委规定的备案指引完善基本的材料,比如在文本材料上尽可能一致。而针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例,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实际上也并不清楚该如何操作,比如在天津注册的一家PE基金,因在其基金架构中又镶嵌了一层信托的模式,也遭遇到了备案管理部门难以界定是否属于PE基金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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