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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科技公司创始人同投资者控制权争夺战升温

硅谷科技创业公司的“权力争夺战”正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各科技公司创始人都希望投资者作出让步,从而使自己获得对公司的更多控制权。
2012-07-12 08:50 · 腾讯科技     
   

  北京时间7月12日消息,国外媒体今天刊登评论文章称,硅谷科技创业公司的“权力争夺战”正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各科技公司创始人都希望投资者作出让步,从而使自己获得对公司的更多控制权。

  

实行多重股权结构的科技公司比率呈增长之势(腾讯科技配图)

 

  实行多重股权结构的科技公司比率呈增长之势

  以下为文章全文:

  过去两年中,作为硅谷最有影响力风险投资公司中的一家,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Andreessen Horowitz)为创业公司投资事宜设定了新规则。该投资基金称,愿意看到所投资创业公司创始人持有公司控制股权的情况,如此一来,此类创业公司就更能抵挡住来自外界的压力,从而将更多精力用于开发出性能更为优秀的产品。

  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管理着27亿美元的投资资金,此前曾向Facebook、社交游戏开发商Zynga以及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投资。该基金提出的上述最新主张,自然赢得了创业者们的赞许,其中包括网络设计零售商Fab.com联合创始人兼CEO詹森·戈登伯格(Jason Goldberg),该公司去年12月曾融资4000万美元,主要投资者为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

  只是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的上述投资理念,也使得风险投资商同创业者之间的裂痕浮出水面:未经过市场考验的年轻创业人士,继续维持着对各自增长公司的控制权。就目前而言,由于风险投资者能够从创业公司那里获得良好回报,因此他们对于这种股权结构安排感到满意。但风险投资商也有着自己的担忧:如果权力过于集中的年轻CEO出现差错,则投资者们将“无力回天”。

  美国科技孵化器机构Firespotter Labs联合创始人兼CEO克雷格·沃尔克(Craig Walker)认为,将太多投票权集中于一名高管身上,这种现象很不正常,“这就是为何要设立公司董事会的原因。如果大家能够协同作战,无疑将获得双赢的结果。”

  股权结构

  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初期阶段,由于创业公司极度缺乏资金,创业者们通常是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以换取公司的*笔融资。1957年期间,美国计算机厂商Digital Equipment同意将70%股权转让给美国研究和发展公司(ARD),以换取后者7万美元的风险投资资金和3万美元的贷款。

  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互联网产业兴盛期,在各创业公司的演进过程中,由于资金来得较为容易,因此创始人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也有所增强。即便如此,这些创业者通常并不拥有投票控制权。在公司规模发展壮大后,这些创始人往往会放弃原先所担任CEO职位,并在公司进行首次公开招股(IPO)之前,任命一位职业管理人士来担任CEO。

  只是最近数年以来,科技公司的创业者则显得更为自信。Facebook今年5月进行IPO之前,就已制定了双股权结构。通过这种股权结构安排,虽然Facebook创始人兼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所持股权比率仅为28%,但他本人拥有的投票权却高达57%。Zynga去年12月进行了IPO,当时该公司实行的是三重股权结构。在Groupon去年11月进行IPO之前,实行的也是双股权结构。

  谷歌在2004年进行IPO之前,首先引入了双重投票权结构,后来这种做法被其他科技公司所效仿。目前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以及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三人共拥有公司将近66%的投票权。上月期间,谷歌股东还批准设立第三种形式的股票,即没有投票权的股票。

  维持平衡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杰伊·里特尔(Jay Ritter)提供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1月到2012年6月底期间进行IPO的美国科技创业公司中,约14%至少拥有两种类型的股权,而1999年到2000年所进行IPO科技公司的相应比率仅为6.4%。

  美国风险投资公司Menlo Ventures自1976年以来,已经管理过超过40亿美元的资金。该公司执行主管马克·塞格尔(Mark Siegel)表示,科技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其实就是供需关系的具体体现。塞格尔认为,由于太多资金希望投向各科技创业公司,因此这些公司创始人便占据了强势地位,并要求同风险投资商达成更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塞格尔接着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科技创业公司能够抵挡住来自风险投资商的压力,确实有助于开发出性能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只是目前科技公司创始人对于控制权的追求已经“过头”,如果这些创始人出现市场决策失误,则公司董事会无法加以纠正,“这也正是为何要设立董事会的原因。绝大部分股东都希望管理层能够值得信赖。”

  风险投资产业正呈现出“赢家通吃”的格局。道琼斯风险资源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2年上半年期间,排名前十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占据了该时间段所有风险投资基金融资总额的69%。由于向诸如Facebook这样的公司投资受到追捧,导致这些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募集到大量资金,而此举反过来又迫使风险投资基金需继续找到具有巨大回报潜力的投资对象。

  外部压力

  在引进新投资者过程中,科技公司创始人将就公司控制权及估值事宜同风险投资商展开谈判。正是由于在此类事宜上态度更为“友善”等因素,使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于2009年成立以来,在很短时间内便迅速成为硅谷*影响力的风险投资公司之一。

  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总合伙人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表示:“我们鼓励所有投资对象在进行IPO之前,都实行双股权结构。”过去三年中,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已向156家科技公司投资。

  安德森本人曾参与网景(Netscape)和Opsware两家公司的创建工作。这两家公司分别于1995年和2001年上市。安德森表示,自己以前对于股权结构曾有不同看法。但公司上市后,却面临着冲基金的激进投资者、股票卖空者以及恶意收购等诸多压力,导致自己逐步改变了原有看法。

  安德森说:“时至今日,如果科技公司不采取双重股权结构就上市,则将是一件很不安全的事情。”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另一位联合创始人本·霍罗维茨(Ben Horowitz)也表示,如果德森霍罗维茨基金的投资对象是由创始人负责运营,则不用过于担心其他投资者将创始人“扫地出门”。

  股东利益

  虽然批评人士也认同安德森和霍罗维茨两人的上述看法,但创始人权力过于集中,将导致在外部并购事宜上,股东的利益将受损。在不少情况下,在选择收购对象过程中,公司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会存在较大分歧。

  美国大型公共养老金基金之一“加州退休教师基金”(California State Teachers Retirement System)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妮·施汉(Anne Sheehan)表示:“我们认为,着眼于长期发展,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双股权结构导致的恶果。”

  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主管格里格·麦克阿多(Greg McAdoo)则表示,在公司后续发展策略等事宜上,公司创业者与股东也很容易出现分歧,“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传统股权结构中的股东拥有更多投票权,从而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股东利益。而双股权结构,则将使得股东们失去了这种保护。”

  Fab.com的戈登伯格目前并没有获得公司控制权,但他目前正就此同投资者展开谈判。Fab.com计划进行新一轮融资。戈登伯格称,包括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在内的现有投资者,对于公司创建双股权结构的想法持支持态度。通过该股权结构,在新一轮融资完成后,只要戈登伯格继续担任Fab.com的CEO,就能一直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戈登伯格说:“在创建双股权结构事宜上,我们已经得到了投资者的支持。”

  真正价值

  如果科技公司的市场业绩或增长潜力表现不佳,则创始人将无法要求投资者作出更多让步。Fab.com上线仅一年,其用户量就已经将近500万。截止今年6月,该网站已出售180万件商品,预计今年该网站销售额将增至1.4亿美元。

  在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的投资对象中,并非所有创业公司都希望创建双股权结构。如美国网络存储服务商Box联合创始人兼CEO亚伦·莱维(Aaron Levie)表示,虽然自己认可双股权结构的想法,但目前该事务并不是公司的优先发展策略。

  去年10月期间,Box宣布已融资8100万美元,投资者包括安德森霍罗维茨基金。莱维表示,目前Box仍未就创建双股权结构事宜展开讨论。

  从理论上讲,科技公司创始人获得控制权后,无疑能够更快作出市场决策。但对于股东而言,这种股权结构的风险是:创始人作出了错误决定。莱维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尚未有更多实践来了解双股权结构的真正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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