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孵化器发展概况
武汉东湖创业中心
成立于1987年6月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是中国第一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截至2006年底中国列入科技部统计的孵化器达到548家,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在孵企业达到40,008家,约占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的1/3;创造的直接就业机会79万个。孵化器为国家和地方培育和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发挥出了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目前累计毕业企业数量已经达19896家,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毕业企业创造的营业总收入达1,745亿元,在孵企业共申请各类专利达22191项。
中国企业孵化器发展阶段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有可能经历以下三个比较大的发展时期:
经典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是孵化器的初级发展阶段,大约要经历10-15年,主要特征表现为政府以特殊政策支持其建立和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创造最初级的孵化条件;
多元发展时期,也称为中国孵化器第二次创业时期,估计可能要持续20-30年左右,主要特征为从向在孵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逐步过渡到为创业者的直接服务、专业化发展、创业投资、网络化发展、盈利性发展、国际化发展;
全球化发展时期,或者叫做第三次创业时期,跨国公司、多国政府和跨国投资机构的支持,依托全球资源对世界范围的最新发明进行跨国孵化将是其主要标志。
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为了鼓励企业孵化器行业发展,中国政府对企业孵化器实行认定制度,对经过认定的企业孵化器实行税收等优惠政策。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4、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5、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至少连续2年按科学技术部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6、在创业中心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
7、累计毕业企业在2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10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毕业企业在1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8、创业中心自身拥有3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9、实际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10、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北京高创天成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为了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政策有: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截止2008年初,中国共有159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通过科技部审核并可以享受2008年度国家免税条件。
注:本文节选自SOSO百科“孵化器”词条。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112/20111214285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