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7月4日消息,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合广投资(Union Square Ventures)合伙人、Twitter投资人之一弗雷德-威尔逊(Fred Wilson)在博客“A VC”上撰文称,初创企业的创始人在种子期、第一轮和第二轮融资中,通过稀释股权的10-20%来获得接下来12-18个月的运营所需资金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以下为该篇文章全文翻译:
我昨天和一个创业者讨论了“融资应该融多少”的话题,觉得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
当你的公司成长非常快的时候,员工数量每年都会翻倍,用户数量和客户数量也会快速增长,这时你不会想融资。如果你融的钱够用三四年,那么当之后你公司估值可以高很多的时候,你却会因为过去的钱花不完而不能融资。这并不是好事情,毕竟融资摊薄了你、公司联合创始人和天使投资人的股权。
我认为初创企业在融资方面有两个基本原则。
第一,融资时将稀释股权的比例控制在10-20%之间。如果能控制在10%以内,那是最好的了。也许你不得不稀释更多的股权,但每轮尽量不要超过20%。如果你融资两三次,每次都稀释20%的股权,那到最后你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就会非常少了。
第二,每次的融资额要够12-18个月用。只融一年的钱大少了,那样的话很快你就得再去融资。融资额超过18个月所需的话,那就意味着你放弃了以高估值融资的机会。
上述原则在早期融资中非常适用,当你的公司雇员数超过100人,估值超过5000万美元的时候,情况就并非如此了。你的资产负债表上需要有更多的现金用于营运资本,你公司成长的速度也不会像创业初期那么快。那时候你融资一次就得够之后的24个月花了。
然而对于种子期、第一轮和第二轮融资来说,我认为通过稀释股权的10-20%来获得接下来12-18个月的运营所需资金是比较理想的状态。这也是我给我的投资组合公司以及其他创业者的建议。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赵娜,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107/201107042147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