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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 征集公告(第一批)

2015年,烟台市政府决定设立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烟台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养老医疗、环境保护、科技风险投资与成果转化等领域。
2015-10-08 09:28 · 投资界     
   

烟台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 征集公告(第一批)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烟政办发〔2015〕3号),现将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征集首批参股子基金公告如下:

  一、引导基金功能定位

  2015年,烟台市政府决定设立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烟台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养老医疗、环境保护、科技风险投资与成果转化等领域。2015年市财政安排2亿元,设立健康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等6只母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参股子基金,促进全市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市政府确定的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依据授权管理引导基金,代行出资人职责。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烟台市健康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烟台市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设立方案及其管理机构。

  二、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烟台市健康医药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子基金、烟台市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

  三、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者提供的子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及相关制度性文件等。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下书面材料递交相结合方式,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具体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见《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今后烟台市有关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征集公告、申请指南、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及工作动态等将陆续在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ytcj.yantai.gov.cn/上发布,敬请各界关注。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者即可向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申请资料,同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535-6688072     13806388879         

  联系邮箱:ytcjgs@163.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1009室

  特此公告。

  附件:烟台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请指南(第一批)

  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510/201510083890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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