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是近几年市场投资与证券创新的一大热点,挂牌企业数量从2013年的200多家增至2016年1月6日的5607家。然而,新三板迅速扩容的发展势头下,却潜藏着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的问题。
2016年1月份,搜狐证券网页发文指出新三板公司交易数据为零的公司数量高达2895家,凸显新三板流动性不足。2016年2月下旬,*财经网在《新三板严查违规开户,高门槛制约流动性》的报导中更以数据直接对此问题进行展现:“目前,新三板市场日均交易额在5亿元左右,每天超过八成企业都没有成交。虽然新三板市场总市值超过了2万亿元,但是每日成交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企业寥寥无几。”
新三板证券市场交易低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缺少广泛的个人投资者参与,而个人投资者入市又受限于相关法律的高门槛限制。
2013年2月8日,经证监会批准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2013年12月3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细则修改公告,将个人投资者适当性门槛由原来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个投门槛提升了三份之二,直接打破了期待降低门槛的散户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幻想。
证监会认为提高个人投资者门槛可以保证市场的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包括主办券商在内的不少业内人士则持相反观点,认为500万元的投资门槛过高,导致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抑制了市场流动性。
其实,早在2014年,关于”新三板个投起点”或升或降的问题就曾引发争议。2014年,新三板逐步扩容,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的投资意愿增强,活跃市场成为管理层急需解决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公开表示,将结合市场定位对新三板投资者门槛问题进行研究。就此趋势,似乎新三板降低个投门槛已是意料之中。但是,2015年中国股市大跌,在此形势下,证监会对此问题又再次回到更加审慎保守的态度。
笔者认为,证券会似乎忽略了新三板创立的一大初衷,即是促进资金流通,为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投、融资机会。交易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流动性太差的资本市场无助于实现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国家战略。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投资者保护应当靠规范的市场运作、透明的信息披露、诚信的市场氛围以及长远的投资理念,而不是因噎废食,为求稳妥限制发展,从而限制投资者入市交易。
更何况,正如古人治水,宜疏不宜堵的规则类似,违背市场投资意愿,低估市场自身调节能力,强制设置高门槛会引发其他潜在安全隐患。
个人投资者除了达到以上条件开户入市以外,主要是通过购买基金或者其他产品参与新三板投资。而目前,市场上共有形形色色的新三板概念基金产品约3000只。这些产品的管理机构、基金规模、投资策略、存续期限、退出方式各有不同,难以规范管理。此外,市场创新过程中,还出现了股权*投资新三板的模式。股权*投资新三板的主要模式是在由*平台领投,汇集个人投资者资金,再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参与到新三板投资项目中去。在这一模式运作下,大众投资新三板的门槛通过*平台间接操作,实际上已经降到了10万甚至1万的级别。证监会设置的作为个人投资者高门槛名存实亡。而股权*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平台项目合法合规性等问题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则又是摆在”新三板“运行过程中的又一现实问题。金融创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资金流向正如大河之水,宜疏导引流,而非人为高筑堤坝,因为在不断升高的水压下,更容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淹没的就是一直被认为千里优渥的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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