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官方微博今日下午公布消息,其已经决定赴美上市并对阻碍其香港上市的政策表示了理解。
去年,阿里巴巴因为合伙人制度问题放弃了在香港的上市计划。香港联交所禁止双层股票结构,即不允许部分股东拥有多于其持有股票相匹配的权利。而马云与其他阿里巴巴高管只拥有百分之十几的股份,为了维持住其合伙人架构--一种为了维持企业文化的制度,他们放弃了香港的上市计划,在该计划中阿里巴巴欲募集600亿美元。
香港方面曾针对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度进行斡旋,然而香港监管机构拒绝了对港交所相关制度的改变。本周三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在接受路透采访时表示了为合伙人制度放弃香港上市的决心。
但是,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即便美国市场存在双层股权制度,该制度也不同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阿里巴巴为赴美上市或做出一些改变。有消息称阿里巴巴正与美国律师事务所Simpson Thacher&Bartlett就IPO事项进行准备。财联社公布的消息人士称,阿里巴巴甚至有可能3月就提交申请,成为2012年5月Facebook上市以来最大单IPO。
据悉,2012年从雅虎回购20%股份之后,马云及其引入的投资者拥有近40%股份,重回第一大股东地位,雅虎、软银分别拥有约24%和36%的股份。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403/201403163618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