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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利剑出鞘 “收益率混战”还能活几时?

俗称银子银行基本法的“国办107号文”(下称《通知》),共分为5个部分,有22小条,通知厘清了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明确影子银行监管责任分工,以及如何完善监管制度。
2014-01-07 10:23 · 网易科技  徐国允   
   

  马年之首,互联网金融监管利剑出鞘。

  网易科技1月6日获得了俗称银子银行基本法的“国办107号文”(下称《通知》),共分为5个部分,有22小条,通知厘清了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明确影子银行监管责任分工,以及如何完善监管制度。

  网易科技从通知获悉,新型网络金融公司被纳入影子银行的范畴,在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中,对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要求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

  尽管人行回应截至今日上午,没有相关讯息可发布,银监会对此不愿置评,但今日银监会召开的2014年监管会议则暗合国办107号文的内容。就在同一天,包括发改委、工信部、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发文,要求限期清理非法理财。

  行动更为迅速的是,1月3日,数米基金因通过公司网站等渠道宣传“数米胜百八”活动,被证监会开出首张互联网理财产品大战开打以来的首张罚单,互联网金融“收益率混战”的局面或将得到遏制。

  验明正身:

  互联网金融首纳影子银行体系

  网易科技获悉,通知正式厘清了中国影子银行的分类,并首次将市场颇为关注的互联网金融以“新型网络金融公司”之名纳入银子银行的分类。

  通知称,中国银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如果通知内容属实,国办107号文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政策基础和监管风向标,对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积木盒子创始人董骏1月6日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表示。

  不过董骏表示,到目前为止,积木盒子尚未收到相关文件。董骏分析,文件明确了影子银行的创新性、合理性和积极性,并且把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了影子银行的三类体系中,是为互联网金融验明正身。

  金融垂直搜索公司融360创始人叶大清则表示,作为金融垂直搜索服务提供商,融360坚持不碰资金的原则,因此此监管对金融垂直搜索公司的影响较小。

  人行对此回应称,截至今日上午,没有相关讯息可发布;银监会则暂未置评。

  不过,银监会今日召开的2014年监管工作会议,提示了除了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和产能过剩等的风险防范外,还特别提出要对理财业务、信托业务、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四种业务的风险防范。而这与网传107号文高度暗合。

  受此消息影响,今日银行股全线跑输,五大行与股份制银行均呈现1-2%跌幅,互联网金融概念同样遭遇“重挫”。截至6日下午13:20分,互联金融板块下跌3.58%,位于两市所有板块首位。其中,腾邦国际上海钢联跌约7%。

  明确监管:

  网络金融由央行牵头制定办法

  网传107号文件在开头指出,影子银行日益活跃,在满足经济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业务部规范、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在监管分工上,通知明确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于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业务,通知要求,由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表外业务并重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

  其中,对于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通知规定则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对于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要求则需抓紧进行研究。其中,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要求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

  事实上,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各种“宝”让理财“菜鸟”欣喜若狂,各种高收益理财产品大战更是热火朝天,然而,对于传统金融之外的互联网金融,一直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

  接近相关部门的知情人士曾向网易科技透露,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早在去年就由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因互联网金融涉及理财、支付、交易等多起环节,互联网金融模式也出现多样,为此,在监管方面考虑由央行牵头,统一协调。

  为此,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副总裁、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执行主任罗明雄则认为,如果网传107号文属实,则是一个比较正面及积极的信息。

  罗明雄指出,文件当中特别提到“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充分说明,国家高层已经充分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并安排相应监管部门积极思考相关监管制度和措施。因为监管不是代表禁止,而是意味着我将允许你在一定原则下参与经济、金融活动,这对于规范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应该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八部门联手

  非法理财将被限期清理

  就在107号文被爆出同一天,网易科技留意到,在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一则最新通知,通知由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法制办八部委联合发布。

  这份名为《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指出,针对一些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业务混乱等问题,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要求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

  该通知称,大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经营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频发,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而在被喻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在P2P平台、小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以上高收益频现,到去年10月,大批网贷平台出现倒闭或跑路现象。

  网贷之家CEO徐红伟对媒体表示,截止去年底有超过70家P2P平台倒闭或者跑路,大概涉及的金额是12亿元左右,就在新年过去一周时间,两家P2P平台——广融贷和中贷信创爆发了提现危机.

  为此,八部委要求,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其中,集中清理规范限期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

  而在网传107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风险自担的非金融机构,要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规范,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高利贷,不得用非法手段收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融资业务要按照一般商业信贷业务。

  对于网络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开展业务,要遵守业务范围规定,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要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为此,罗明雄认为,此规定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信号,一方面是对有金融牌照的企业要求继续严格遵守现有法律法规、监管条例,在不反对其依托信息化及互联网开展业务的同时,不能因为业务上网就脱离固有监管;另外,对于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在没有直接禁止的前提下,要求其遵守现有各项金融法律法规,相当于默认或者同意其从事合法的金融业务。

  “通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底线,重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合规合法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董骏表示。董骏告诉网易科技,对于监管的底线,P2P行业是有共识的红线,比如不建资金池、不虚假融资、资金不错配等。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罗明雄认为应该坚持三个关键词,“尽快”、“适度”、“监管”。

  罗明雄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业态,其核心还是金融,金融最本质还是风控,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监管;同时监管也不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否定,更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希望相关业务活动要在风险可控的规范状态下运行

  “新兴互联网金融发展非常迅猛,同时鱼龙混杂,为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以及不法分子的不良行径,建议尽快启动监管,保障金融市场稳定、投资者资金安全以及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为了鼓励合理、合法的金融创新、保护相关从业者积极性,促进行业有效发展,在确保不存在大规模、结构化风险的前提下,把握一个相对宽松的监管尺度是非常重要及积极的”,罗明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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