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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投资事件】聚焦PE腐败 “潜规则”令券商失语

从业十多年的国信证券原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李绍武在对洛阳轴研科技进行上市辅导期间,介绍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发起人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认购65万股轴研科技股份。
2012-12-04 07:58 · 投资界     
   

  投行PE腐败案成行业“潜规则” 券商集体失语

  山雨欲来风满楼。谢风华、李绍武案的相继爆出,给原本就暗流涌动的投行业又添风波。“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从没有听说过此事”,时代周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多家上海券商投行人士,均讳莫如深。

  然而,相比“断腕自保”的投行人士而言,上海某从事投行业务的大型律所合伙人向时代周报直言,“PE腐败现象在行业内是比较普遍的。”

  该人士介绍,所谓PE腐败,谢、李二人所使用的方式既业内典型操作模式:一是利用承接IPO项目的便利性,在项目上市前通过关联人入股,上市后套现;二是利用担任重组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角色,自身或关联人在二级市场提前买入股票,高位套现。

  谢、李案是否如上述人士所描述的只是PE腐败的“冰山一角”?

  “投行人士”这个券商所有业务中核心而神秘的人群,因为业务的专业和信披要求,一直很神秘,难被外界所了解。而一个保荐项目“跟完”,给券商带来数千万元承销费用、为上市公司带来数十亿元募集资金、给自己带来百万元的业绩奖金等等,都暗示这个“金领”职业背后,还存在着更大的利益诱惑和取得这些诱惑的便利条件:隐秘、高度专业化、自律监管等,都是滋生腐败的最佳温床条件。

  而谢风华、李绍武案件的曝光,或将引发监管层面随之而来的更为严厉的整肃风暴。

  券商投行唇亡齿寒?

  5月26日,国信证券内部发出通报,原投行四部总经理李绍武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对其予以开除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李绍武沉船的原因是通过隐蔽方式持股保荐项目,即PE腐败。

  而就在通报的两个月前,原国信证券投行副总裁、跳槽至中信证券担任投行部执行总经理的谢风华,因为涉嫌内幕交易东窗事发,以休假之名潜逃香港后,一去不复返。导致谢案发的是其在负责ST兴业重组项目期间,涉嫌内幕交易(利用内幕信息让其亲戚朋友买卖ST兴业股票,并且还在自己的电脑上通过其堂弟的股票账户交易ST兴业股票)。

  对此事,国信证券方面“自有委屈道不尽”(另文报道),而作为同行的其他券商投行从业人员,也是避而不言。

  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国泰君安投行部总经理刘欣,其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海通证券投行部负责人李保国也以自己已不在负责前台业务,并不知情为由拒绝采访;上海证券的证券直接投资部业务总监刘宪晖表示,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不关心此事,不便发表意见。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行业内人士甚至暗中在为二位当事人“开脱”。其表示,谢风华逃匿一事其是通过媒体才知道的,并认为,对于李绍武案,由于没有确凿的数据也不能说是“冰山一角”,或是定性成“行业潜规则”。

  当被问及周围有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时,该人士表示:“肯定没有,如果有估计也已经被立案调查了,肯定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和问责”。

  “作为这个行业的从业者,还是要遵循监管部门制订的政策框架和规章制度,哪些是可以操作,哪些是不能逾越的红线都要弄清楚”,该人士进一步解释。

  为何券商投行领导在这时集体失语?

  一位投行内部人士直接指出:“很多券商投行负责人不敢谈论这个话题,也是因为现在这个时期这个话题很敏感。”

  IPO排队规模近800家 “PE腐败”考验新股发行

  在排队企业规模越扩越大的情况下,“PE腐败”对于发行市场的侵蚀性依然隐约存在,仍将在巨大的新股发行市场中考验市场的公正公平性。

  由于前些年保荐机构中的保荐代表人属于市场“稀缺资源”,因此部分手中握有优质创业板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就成了企业、保荐机构争相抢夺的对象。从此前证监会披露的相关案例看,企业上市前后巨大的财富效应对于相关从业人员诱惑巨大。

  证监会今年曾披露,从业十多年的国信证券原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李绍武在对洛阳轴研科技进行上市辅导期间,介绍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发起人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认购65万股轴研科技股份。最终轴研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至解禁时,昕利科技持有轴研科技股权价值超过800万元,增值10倍,这种将自身利益与拟上市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分析人士指出,企业在清楚股东真实情况的情况下,上市前后对此却表示默许,不仅反映出保荐人通过扭曲的利益捆绑关系从企业上市过程中渔利,也显示出在上市过程中对于保荐人的巨大依赖性。

  虽然记者了解到,保荐人稀缺性正在逐渐下降,但在“王牌”保荐人对小型创业型企业上市仍然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情况下,本身应该对企业质量进行监督的保荐代表人群体,也容易变异为“PE腐败”的侵蚀者,由于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企业经营本身就易出现波动,如果客观监督机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者来讲将是巨大的风险隐患。

  首例PE腐败案揭秘:3招捞钱 高溢价发行是腐败根源

  9月3日,证监会公布了“PE第一腐败案”查处结果,国信证券李绍武被罚没1600万,终身禁入。在李绍武案中,三种PE腐败方式曝光。业内人士认为,要想杜绝PE腐败,就必须对证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证券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做到违法必究,同时将积极推动有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综合防控。

  李绍武的“硕鼠”三招

  李绍武从业经历长达10余年,曾任国信证券投行四部总经理。从证监会曝光的情况来看,李绍武显然是一只大大的“硕鼠”。证监会披露,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国信证券对轴研科技进行辅导上市,其为辅导人员。在得知轴研科技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后,2001年,李绍武介绍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购65万股轴研科技股份。2005年5月轴研科技上市,李绍武于2007年3月5日将所持股权全部卖出。此外,自2001年起,李绍武利用职务便利,还在对莱宝高科、河南佰利联(、河南四方达等3家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通过其配偶、岳母等持有或买卖相关公司股票。上述一系列行为共使李绍武获利1021.6万元。

  在李绍武案中,至少暴露出三种PE腐败的形式。第一种,伪造虚假身份。李绍武的配偶邱利颖(已离婚)以虚假的莱宝高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的员工身份,投资约11.3万元持有国信证券李绍武所在部门IPO项目莱宝高科5万股份(解禁时市值约190万元,增值15.8倍)。第二种,注册公司、曲线入股。2001年,李绍武通过其妻邱利颖(持股90%)设立昕利科技公司,在轴研科技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时介入。第三种,保荐利益互换。李绍武间接持股的轴研科技与李妻入股100万股的四方达,最后的上市保荐机构均非国信证券,都是李绍武跟踪项目后来转手至南京证券、国泰君安投行部。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12/20121203339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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