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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玮:我的PE观》(四):停止IPO保护了谁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红火,几年不见的投资热潮再度出现,这次则是围绕中小板。很多PE机构追逐中小板的Pre-IPO项目,并以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进场,企业准备申报上市材料作为投资标准。
2012-02-14 10:38 · 投资界     
   
 

  市场的归市场,股价的归股价,千万别停了IPO

  资本市场最核心的功能在于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而IPO则是实现这些功能的关键。作为资本市场的入口,IPO是企业走进这一市场、成为公开企业的通道。作为资本市场成长机制的一种制度性安排,IPO不是企业的赢利模式,更不是一种政策工具,尤其不是承担调控职能的政策工具。市场的事情,应该由市场说了算,IPO也完全可以由市场自己来决定,上市企业和保荐人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来决定发行的时机和价格。

  看一下成熟资本市场的例子。2005年,股市走势良好,太阳能概念受到热烈追捧。无锡尚德在纽交所上市,发行14%的新股,已募得4亿美元,市盈率高达36倍。而在2010年,同样是太阳能的晶科能源在纽交所IPO,发行27%的新股,只募得6418万美元,市盈率只有18倍。2009年年底,风电企业龙源电力(00916)在香港IPO,原定募资7亿美元,但由于市场反应理想,实际募得22亿美元,超额认额235倍,发行价是2010年预测每股利润的29倍。而在2010年6月,国内著名的金风科技(002202)拟在香港发行H股,它在中小板的市盈率有40多倍,但拟发行H股招股价对应的2010年预测市盈率只有20倍左右,但最后因认购情况不理想,只得暂缓发行。

  同样的太阳能企业,同样的风电企业,因为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企业资质,市场和企业对IPO会有不同的选择。而在市场极端严峻的情况下,即使没有叫停IPO这一行政干预,市场也会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修正和调整。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肆虐时,各国资本市场都面临严峻的考验。2008年9月到2009年3月,在美国,只有两家公司上市,2008年8月后的好几个月内,无一新股上市,创造了IPO最长“真空期”的纪录。在日本,2008年中,仅有49家公司成功上市,较2007年的121家明显下滑。这49家公司募集的资金总共只有1370亿日元(约合15亿美元),较2007年的6410亿日元大幅缩水。

  在IPO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由于不一定存在一、二级市场的差价,二级市场不会为一级市场投资者买保险,PE也不会因为所投资企业上市而自然获得无风险的收益,因此,以上市作为赢利模式的PE投资方式将具有很大的风险。

  同样以晶科太阳能为例。从融资情况看,2008年9月,晶科太阳能曾经引入PE,融资3500万美元,稀释11.7%的股权。这次融资,按照2007年净利润计算大致是27倍市盈率,按照2008年净利润计算大致是9.3倍市盈率。2010年5月,晶科太阳能在美国上市,发行27%的新股,募集资金6418万美元。2010年其总市值为2.3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5.8亿元,低于国内中小板或创业板大部分公司的市值。其对应的股价(ADS的价格,1ADS相当于4股)为10.66美元,对应2009年的市盈率为18.5倍,该价格不仅低于其发行价11美元,而且低于PE入股时的价格,投资者在此价格时已经亏损超过15%。

  能顺利在纽交所上市,晶科太阳能无疑是成功的。所投企业在投资两年后上市,投资晶科太阳能的PE无疑也是成功的,但上市成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赚钱。15%的亏损幅度虽然还不算特别大,但与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就能获利相比,足以显示出不同市场的巨大差异,也揭示了在纯市场化的条件下PE投资的风险和难度。在这样的市况下,能否IPO将不会是PE投资的标准,PE也绝对不会用十几倍的市盈率去追逐所谓的Pre-IPO项目,PE投资不再像“傻瓜相机”,而是会体现出更多的专业性要求。

  总之,叫停IPO作为一种所谓的救市手段,不仅不一定能收到预期的效果,相反还会干预市场自身的运行机制,向市场发出错误的信号,从而让资本市场陷入永不成熟的怪圈,因此,它不应成为调控股市的工具。资本市场会有自己的选择和判断,无论二级市场的股民还是一级市场的PE,都应该为自身的行为埋单,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为投资者提供保单。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样的警告应该由市场自身发出,而不是由监管层通过一次次控制IPO的节奏来体现。市场的归市场、指数的归指数、股价的归股价、PE的归PE,回到企业成长性,回到资本市场的本质,断了停止IPO的念想,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创业者和PE投资机构才能走向成熟,中国的资本市场才会按照市场规律发展壮大。

  作者简介:

  陈玮:2007年创办东方富海,现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任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总裁。

  2002年、2003年“中国创业投资十佳基金管理人”,2005年“中国杰出风险投资家”、“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风险投资家”、“2008中国金融十大风云人物”,2009年、2010年“最具发现力创业投资家”,2008年、2009年、2010年福布斯“中国最佳创业投资人”。

  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荷兰尼津洛德大学工商管理项目访问学者。厦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兰州商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复旦大学EMBA及总裁班授课教授。

  东方富海目前管理东方富海一、二、三期股权基金,同时管理皖江物流产业基金和杨凌现代农业生物基金,累计管理资本规模近80亿元人民币。目前,东方富海投资项目近90个,已有11个项目成功上市或退出。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02/20120214293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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