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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光绍:顺势推动民间金融活动 加快债市发展

当前的金融活动,从实施主体的性质方面看,分为三种:经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PE等准金融或类金融机构,以及民间金融。
2011-09-19 09:24 · 网易财经  许世英   
   

  自货币政策从宽松转为稳健后,银行贷款从严,流动性趋紧。受制于体制内收缩的资金量,体制外融资方式--民间贷款融资补充了目前的融资真空,并出现"全民贷款"现象。对于这种新趋势,管理层持何种态度?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表示,对于这种"新"现象,目前的共识是:顺应金融发展的新趋势,顺势而为,加快改革和创新。同时屠光绍表示,要加快建设债券市场。

  顺势推动民间金融活动

  当前的金融活动,从实施主体的性质方面看,分为三种:经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PE等准金融或类金融机构,以及民间金融。

  在分析当前中国金融体系的新现象时,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9月17日指出,目前监管层对于体制内外金融活动的监管已开始发生一些分化,并形成了新的格局。

  所谓体制内金融活动,持牌金融机构是实施主体;而体制外金融活动,实施方则为准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

  屠光绍表示,"最近民间金融活动很活跃,有人说民间贷款(民间金融活动的主要方式)风险大,无监管,破坏秩序,影响主渠道发挥作用,因此有人主张规范之,监管之,取缔之。但我们形成了共识,那就是要顺应金融发展的新趋势,研究关注新的金融现象背后深层次的问题,把握发展的大趋势,顺势而为,加快改革和创新。"

  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看,管理层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要求是既要应对国际的变化,也要合乎中国自身经济转型对金融的需求。

  "民间金融活动方式多样,自律性很强,能满足需求。"屠光绍如此评价民间金融,同时他表示,金融体系要不断地适应金融新格局的需要。"从健全金融体系的方面看,也要将民间金融活动纳入其中。"

  在9月17日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和华安基金联合举办的"2011中欧·华安锐智沙龙"上,屠光绍做出了上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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