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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PE是双面矛盾体 保险资金参与需审慎关注

2010年11月14日,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在北京国贸大酒店主办“2010全球PE北京论坛”。投资界全程直播本次论坛,图为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发言。
2010-11-14 10:04 · 投资界     
   

陈文辉:PE是双面矛盾体 保险资金参与需审慎关注

  2010年11月14日,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在北京国贸酒店主办“2010全球PE北京论坛”。投资界全程直播本次论坛,图为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发言。

  陈文辉表示,今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这扩大了保险资金自主配置的空间和弹性,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有利于优化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缓解投资压力,分散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

  陈文辉指出,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是一项新事物,需要积极探索。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股权的帐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整体上我们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PE在我国属于新兴投资领域,仍处于成长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成熟和壮大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他表明。

  二是坚持防范风险不放松,审慎对待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潜在风险。“有人说PE本身就是双面矛盾体,是魔鬼和天使的混合体。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需要审慎关注。”陈文辉强调。

  陈文辉指出三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PE投资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期限长,流动性较差。二是PE属于私募,透明度不够,监管不够。三是PE投资,主要靠投资,不确定性较大。“我国对待PE市场,应该审慎对待,及早防范风险。”陈文辉表示。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2010全球PE北京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保监会向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地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论坛以PE聚焦中国为主题,共同探讨PE的经营之道,以及在中国的应用、发展等重大问题,对于汇聚各方聪明才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我也就今年以来保险市场的一个基本情况,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第一,今年以来保险市场的运行情况。今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全行业保持了一个良好发展势头。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发生了积极地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一是从发展的速度来看,我国保费收入在世界上居于前列,近三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保险业增速趋缓,欧美等主要工业国家保费收入增速下滑,而我国保险业逆势而上,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根据瑞士保险杂志提供的数据,08年全球以美元计价的保费收入,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增速是负2%。工业化国家保费增长速度是负3.4%,同期我国的保费收入增长是31.4%。09年全球保费收入增长为负1.1%,工业化国家是负1.8%,我国去年是14.6%。今年截止到三季度末,我国实现保费收入1.1万元,同比增长32%。保险业务结构成效初步显现。资金配置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截止到9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1.1%,净资产4394.3亿元。保险资金运用结构较为合理,整体风险可控。从效益来看,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利润总额大幅提升,截止到三季度末,保险业预计实现利润总额401.1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扭亏为盈。资产管理公司预计利润总额为14.67亿元,同比增长43.3%。这是今年以来的一个基本情况。

  第二,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几点思考。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机构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客观上要求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前提下,不断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今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扩大了保险资金自主配置的空间和弹性,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有利于优化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缓解投资压力,分散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同时,我们立足于保险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实际,着眼促进保险资金运用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对保险机构参与股权投资的能力、风险控制和管理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是一项新事物,需要积极探索。PE作为一种创新的投资方式,可以获得高回报,有利润促进并购重组是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的重要工具之一。目前从全球保险业配置未上市股权资产比例来看,日本为30%,德国为10%,美国为5%,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股权的帐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整体上我们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PE在我国属于新兴投资领域,仍处于成长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成熟和壮大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也是一项新事物,需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投资模式,加强改进监管,不断提高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坚持防范风险不放松,审慎对待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潜在风险。有人说PE本身就是双面矛盾体,是魔鬼和天使的混合体。从保险资金的特性来看,储蓄性资金占大部分,有人说一个寿险公司主要的业务长期储蓄类的业务。直接关系广大被保险人的直接利益和社会安定,保险机构本身是风险管理机构,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不能为被保险人带来新的风险。因此,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需要审慎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PE投资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期限长,流动性较差。二是PE属于私募,透明度不够,监管不够。三是PE投资,主要靠投资,不确定性较大。我国对待PE市场,应该审慎对待,及早防范风险。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明确投资主体的资质,保险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产托管、专业队伍、财务指标等方面达到监管的标准,体现从严管理和能力优先的原则,明确规定投资管理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二是界定投资标的,明确保险资金只能投资于处于成长期或者成熟期的企业股权,不能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能投资高污染、高耗能等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技术含量较低、现金回报较差的企业股权。不能投资商业住宅,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不能投资涉猎房地产企业。

  三是规定投资方式,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保险公司直接投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但对投资团队、偿付能力、财务指标、净资产规模等提出了较高的资质要求。支持保险公司借助投资管理机构的特长和优势,通过间接投资方式,实现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目标,防止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三,不断加强改进监管,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行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欧美各国针对PE投资基金出现异化危及公众利益等问题,普遍加强了对PE投资基金的监管,下一步保监会坚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促进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一个健康发展。第一,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是四个方面:一是建立核准制,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核准。二是建立报告制,其他股权投资事项采取年度报告。三是建立评估制,加强对有关机构的投资能力、资产价值和资产质量方面的评估。四是建立检查制,采取停止业务、限制比例、调整人员、处置资产、限制分红、限制薪酬、纳入黑名单等。第二,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根据股权的投资特点和风险控制,对风险控制做了系统性安排。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决策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后续管理,持续监控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防范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明确投资比例、退出机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规定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能力评估,加强投资运作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第三,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提高保险股权投资的信息化水平,健全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在线监管和实时监管,有机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提高非现场分析水平,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调控和指引,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总的来说,我们希望第一对于PE这样一个新生事物,保险业希望积极参与,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改善保险业的收益水平和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对于新生事物也是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以避免一个好的事情最后做砸了,反而影响到这个行业发展。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011/20101114200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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