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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CFO:暂未打算剥离PE业务 遵守3%投资上限

高盛首席财务官大卫·维尼亚(David A. Viniar)周二表示,尽管国会通过的新金融监管法案将限制银行持有公司进行另类投资,但高盛目前并未打算剥离其私募股权业务。
2010-07-21 11:47 · 投资界  赵娜   
   

  投资界7月2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高盛首席财务官大卫·维尼亚(David A. Viniar)周二表示,尽管国会通过的新金融监管法案将限制银行持有公司进行另类投资,但高盛目前并未打算剥离其私募股权业务。

  关于新法案对高盛的影响,维尼亚拒绝详细置评。

  维尼亚在日前与分析师们的一次电话会议中表示:“我们认为现阶段谈论金融监管法案的影响还为时过早。”

  此前,分析师们曾经多次问及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对高盛部分业务的影响,但是这一官样回复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维尼亚坦陈新的立法将给公司带来很多变化,对公司的自营业务也会带来限制。

  关于新的金融监管对高盛的影响,此前业界有很多猜测。沃尔克法则规定,限制银行拥有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资金规模不得高于其自身一级资本的3%。因此很多人认为银行将不得不出售资产。

  巴克莱的数据显示,高盛目前在私募股权和房地产投资方面有170美元的资金,而依据沃尔克法则,公司仅可以拥有20亿美元的此类投资。高盛认为新的法则中没有禁止分拆其业务给股东,但是维尼亚反复强调当前没有分拆计划。

  维尼亚称:“显然我们不得不将投资限制在3%。这可能会改变我们运作的方式,但我们会在许可的范围能更好的配置资产。”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赵娜,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007/201007211781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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