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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三周年 :答应我,请不要什么都怪做市商

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不好,这是整个新三板市场的存在的原因,做市商承担双向报价义务,但并无法解决市场没有交易对手的困境;企业不愿意做市,很大部分来源于对于三类股东的忧虑,这属于新三板制度建设的问题,超过了做市商的能力范围。
2017-08-26 10:11 · 微信公众号:读懂新三板  蔡圣件   
   

  2017年8月25日,做市制度整整运行了三年。

  三年内,92家做市商、1843家新三板公司先后加入做市;做市股票成交数量408亿股,成交金额2681亿元。做市制度为新三板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着市场持续下跌,流动性趋紧,批评做市制度的声音,尤其是批评做市商的声音,在新三板市场此起彼伏。

  作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报价方,做市商为市场承担了过多不属于自己的批评。而对于做市商的批评,主要是由于对做市制度本身的理解存在偏差。

  做市商承担了过多不属于自己的批评

  在三年中,作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报价方,做市商群体一直饱受指责。

  当然,说做市商完全没有可指责的地方也不客观,确实做市商有些做法会引起企业的不满,但是从整体上来说,很多指责是不公允的。

  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不好,这是整个新三板市场的存在的原因,做市商承担双向报价义务,但并无法解决市场没有交易对手的困境;企业不愿意做市,很大部分来源于对于三类股东的忧虑,这属于新三板制度建设的问题,超过了做市商的能力范围。

  做市商不是*的,亲。

  总的来说,市场对做市商挺苛刻的。牛市时,市场批评做市商PE思维;熊市做市商浮亏,市场批评没有勇于接盘。做市商很心塞。

  作为商业组织,做市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市场,为公司创造盈利是职责所在。在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如何制定报价策略,买卖策略,如何认购库存股,都属于做市商的微观行为,不应该加以道德评价。

  不管是二级市场思维还是PE思维,都是对新三板的贡献。做市商以投资机构角色参与挂牌公司定增,支持公司发展,只需要做市商和企业双方认可即可,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熊市条件下,各方股东大量卖出,以道德的名义要求做市商为市场托市并不合适。实际上,做市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但并没有逆转市场的能力。

  过分要求做市商往市场输送资金,不以商业化的运作,偏离以自身的收益为目标的交易,做市商群体最终会被市场消灭。券商不愿意继续投入,做市商也不会长期存在,最终受伤害的是整个新三板市场。

  和国外做市制度相比,新三板做市商手中的工具和方法有限。国外的做市商可以不持有底仓,赚的是帮客户撮合交易,帮客户买卖的钱。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可以赚佣金,赚价差,新三板做市商目前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的。

  在新三板,做市商主动帮助买方卖方去撮合交易,可能会被认为是内幕交易。现在我们的制度和监管环境并没有明确支持和不支持这种做法,所以大家只能通过投资去赚钱。

  希望监管部门早日明确做市商业务的边界,做市商也能有更多的方式和手段为市场提供服务。

  做市制度为市场做出重要贡献,

  未来还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虽然做市商活的很辛苦,但毋容置疑,做市制度为新三板做出了巨大贡献。

  除了完成持续报价义务外,做市制度对新三板市场的贡献体现在四方面:

  1.改善流动性

  做市制度推出的根本原因,便是由于挂牌企业股东人数过少,股权过于集中,无法形成有效的二级市场的交易。

  对比做市转让企业与协议转让企业你会发现,做市商居中持续报价,不管做市企业整体是涨还是跌,最起码K线图是连续的,在流动性上对企业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

  2.真正提供了价值发现功能

  股价为什么会出现涨跌?这是由当时的供需决定的,卖的多,买的少的股价自然就跌了。做市制度下反映的是市场当前的一个真实的供给情况,做市的股价是供需下的一个公允价格,有了公允价格,投资有了参考的依据。

  3.稳定价格的功能

  做市制度还起到价格稳定的功能,做市企业的股价与协议转让的企业相比,最明显的就是股价不会上蹿下跳了。

  协议交易普遍呈现很大随机性和非连续性,做市交易公司的股价普遍呈现很好的连续性,股票流动性更好,这是新三板的普遍现象。

  4.为企业输送资金

  做市商存在两个角色。一方面为市场提供双向报价,另一方面做市商本身也是投资者。对于一部分企业,挂牌新三板后甚至只在做市商身上募集到资金。

  90家做市商用自有资金在投资新三板的企业,少则数亿,多则十亿,几十亿,合计为新三板企业供给资金数百亿,是新三板*的投资群体之一,极大支持了新三板企业的发展。

  在做市制度下,做市商还为这个市场的企业输送了不少的资金。虽然在目前的情况下,做市商通过定增拿票的方式少了,但是依然还是主要的方式之一。

  三年来,做市制度的贡献可圈可点:相当一部分优质公司选择做市交易;主流券商全部开展有做市业务,做市业务的流程、模式,都建立并成熟;无论市场条件如何,做市商一直为市场履行双向报价义务,未发生系统性风险。

  不可否认的是,在三年的发展中,作为新兴市场的新兴制度,做市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像市场三年前所预期的那样,提供很好的流动性。

  在海外市场,做市制度已经被证明是*新兴股权市场的交易方式。继续完善和改进新三板做市制度,提供各项制度配套,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可能是*现阶段新三板市场发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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