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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与黑石就以128.70亿收购地产资产进行洽谈

事情缘起上周五,香港杂志《港股策略王》收到一封匿名告密信,疑似向香港交易所投诉万科一单未经公布的事务数据。消息人士指,万科疑伙黑石进行超过百亿的交易,或涉及引外援买入“关键少数”的股权,随时令股权争权战再添变量。
2016-07-12 14:06 · 腾讯财经     
   


万科回应与黑石交易:尚未订立任何具备约束力协议

万科企业7月12日于港交所发布公告,就与黑石交易的相关报道发布声明称,公司尚未订立任何具备约束力的协议。目标公司96.55%股权确定价值为129亿元人民币。万科黑石就129亿元人民币收购地产资产进行磋商。交易的对价不涉及公司发行任何证券。

事情缘起上周五,香港杂志《港股策略王》收到一封匿名告密信,疑似向香港交易所投诉万科一单未经公布的事务数据。消息人士指,万科疑伙黑石进行超过百亿的交易,或涉及引外援买入“关键少数”的股权,随时令股权争权战再添变量。告密信还指出,万科有关对黑石的收购需要发公告;又指,交易设有“分手费”,若交易因公司未能支付,或未能取得反垄断的批准,万科将会被没收1亿美元的按金。

有意思的是,7月9日,针对港媒爆出“万科计划130亿元收购黑石集团在内地资产,目的可能是保护管理层的控制权”一事,万科发言人曾经回应表示,从来没有听过与黑石的这宗交易。

告密信揭万科B计划 王石疑伙黑石谋百亿大计

万科股权之争再起波澜。上周五,香港杂志《港股策略王》引述一封告密信,匿名人士疑似向香港交易所上市部第22组的联络人(副总裁黄振宁、助理副总裁余淑庄、经理许诗慧及助理副总裁刘文超)的告密信,内容揭示一单万科跟黑石未被公开的百亿交易,消息人士指,背后或跟万科股权争议有关。

在信中提到,万科*股东(即宝能系)于2016年6月26日提出辞退现时的管理层,匿名人士怀疑“某些管理高层正在并购一个新的平台,令他们即使被辞退亦可以继续以同一组人运作”,此举令管理层涉嫌以公司资金和资源来满足个人利益,有损整体股东利益,并违反信托人职责之嫌。该匿名人士下款自称“一名感到万科管理层的行为恶心的人”。

匿名信指,集团总裁郁亮及执行副主席张旭主导的万科管理层,正谋求透过收购黑石集团资产,并购黑石在国内两间商用物业平台,分别是印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MWREF Limited。信中指,粗略估计收购价为130亿元人民币,其中90亿人民币美其名为招商银行的股本投资,但实质是向招行借贷,万科会承担35亿元人民币,其余的5亿元人民币则由“黄先生”支付(Mr Huang‧估计意指黄敬舒),是绿景中国地产(095)主席黄敬舒,而万科持有绿景6%股权。

“分母之争”主角再被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因万科董事会是否通过重组的“分母之争”的焦点人物——独立董事张利平再次被业内关注。

上月17日万科披露的董事会决议称,董事会10人中,除回避表决的独立董事张利平以外,有7人通过重组决议,达到三分之二的法定票数,因此万科与深铁重组获董事会通过。但华润认为,因为包括张利平在内董事共有11人,三分之二以上人数为8人,所以决议并未依法获得通过。上月24日,宝能系和华润先后发布声明反对万科与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

而万科发言人也在此前的采访中提及,“万科其中有一位独立董事,不在万科工作,但在黑石有职位,而黑石正同万科洽谈一些有关土地买卖交易,他表示担心自己角色有利益冲突,因他作为一个独立董事,而他的公司正与万科洽谈交易,所以他在以上提及的深圳地铁交易里无投票”。

6月22日,深交所向万科发出重组问询函,就张利平回避的具体原因、所任职的美国黑石集团与万科之间的交易、合作等事项,以及张利平是否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等三大问题提出问询。

另一潜在交易对手是谁?

目前万科股权之争谁去谁留成为关注重点,而万科也在积极动作。

6月24日,万科发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公告称,“目前本公司仍在与该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谈判,是否能达成最终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目前双方谈判的交易资产范围,本公司预计该笔意向交易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本公司也无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为对价。”

在6月27日举行的万科年度股东大会上,万科副总裁谭华杰在回答有关另一重组对象问题时表示不能透露其身份。

附万科最新公告:

近日有香港媒体报道有关本公司疑伙黑石集团「TheBlackstoneGroupL.P.」进行交易。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数据:

1.本公司于2016年7月4日以海外监管公告的方式刊发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的回复》(「回复」)。于回复的第三页本公司披露了与黑石集团关联企业管理的基金「黑石基金」的潜在交易。

2.为了快速提升本公司在商业物业管理运营能力,本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方)计划收购黑石基金及其他独立第三方股东持有的特定商业地产公司(目标公司)的多数股权。本公司自2016年1月起已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展开洽商。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已成立有限合伙制基金(「联合收购平台」),合作方将获取联合收购平台的一定权益,随后联合收购平台将取得目标公司96.55%股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目标公司96.55%股权价值经公司谨慎评估,并经交易各方的平等协商后确定价值约为人民币128.70亿元。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拟投向联合收购平台合计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8.89亿元。

4.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不涉及本公司发行任何本公司之证券。就本次交易未有就有关发行或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任何谈判。

5.联合收购平台的合作方不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关联人。

6.根据上市规则计算之有关本次交易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不超过5%,故本次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公布的交易。也不属于根据深交所规则需要披露的交易。

本公司谨此强调,截止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本次交易可能会或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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